文物“微破坏”现象引关注 新技术应用弥补安全短板
“北京灵光寺擅自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大处之灵光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刘亚楼旧居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遭损毁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顺拆房有限公司擅自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原敦睦中学旧址案”……国家文物局官网日前发布的2017年度15个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引发外界关注。
“这些案例具有违法主体多样、违法对象涵盖广泛、违法类型典型、案件处理规范、执法成效显著等特点。”在22日国家文物局举办的2017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岳志勇说。
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2017年,国家文物局先后开展了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长城执法督察“回头看”等专项行动,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夯实文物安全基础。
九门口长城(李政葳/摄)
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关注“微破坏”现象
2016年,国家文物局组织长城沿线15个省区市开展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2017年10月至11月,针对2016年执法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又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去年得分低于80分的天津、内蒙古共8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察,对2016年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提出的174条整改要求进行逐一核查。
岳志勇介绍,从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检查考核情况看,截至目前,174条整改要求中147项已得到整改,其余27项正在整改,8省区市整改率达84.5%。“‘回头看’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长城保护法规制度有待健全完善、长城保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长城展示利用与社会参与水平有待提高等。”岳志勇说。
12月9日,一队“驴友”在北京密云古北口蟠龙山长城一敌楼内生火做饭,把长城墙面熏得乌黑一事,引发网友的热议。岳志勇表示,这类情况反映的是对文物的“微破坏”现象,在今年开展的全国文物安全大排查和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中,也对这类情况给予了充分关注。
对于类似有悖《文物保护法》的“微破坏”现象,岳志勇建议,一是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依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将长城保护标志标识设置、长城保护员的落实、破坏长城案件的处理等列为督查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将“微破坏”列为文物安全隐患的重要方面,要求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公开课等形式,宣传长城保护的重要性,普及长城保护的法律知识。
卫星遥感、无人机投入使用弥补执法短板
基层文物执法机构人员不足,一直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一大短板。有统计显示,全国31个省份中有专门从事文物执法工作机构的有17个、占比55%,地市级有专门机构的占比17%,区县一级设有专门机构的更少,仅占到6.4%。
“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支撑作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对文物实施监测,覆盖一些原先走不到、看不到的地方。”岳志勇说。目前,相关部门已进行了试点,效果也较为明显。比如,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连续三年监测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的建筑变化情况;用无人机对长城沿线一些点段,特别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或破坏较严重的地方进行实时监测。
其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目前,北京、辽宁、重庆、湖北、陕西等地都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文物安全志愿服务;国家文物局今年与华晨汽车集团共同开展“爱我中华,护我长城——华晨汽车助力长城活动”,通过与企业共同合作让长城巡查社会化,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巡查提供参考。
“相信,随着机构改革地深入、社会参与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提升,这种情况会逐步改善。”岳志勇说。
信息平台、举报热线等多渠道打击文物犯罪
近年来,文物犯罪的集团化、职业化、智能化趋势明显,作案愈加隐蔽,一些地区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
今年11月中旬,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推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科学化、智能化,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和规范文物市场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也为加强国际联合执法和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提供重要依据。
“平台面向国际,目前已收集了200多条文物信息。”岳志勇表示,如果在国际社会发现了交易活动,可直接与国际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对接制止交易,按照相关条约协定追索。
“信息发布平台也在全世界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岳志勇提到,平台发布后,意大利文物部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都积极反馈意见、主动对接,提出了细化建议,该平台对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彰显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有着重要作用。
另外,国家文物局设有“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也是文保部门掌握文物安全和违法信息的重要渠道。岳志勇透露,从今年的情况看,全年共接到举报电话2632个、举报邮件470多件、网站举报215件、信函举报14封。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