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
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高级研修班在京开班
重庆客户端-华龙网7月3日22时45分讯(记者 赵玲)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充分发挥传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培养专业的队伍,促进非遗保护多层次多渠道传播,7月3日,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主办,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承办的“201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开班。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副司长王晨阳、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局长符雷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
非遗传播:打造更多"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的作品
“今年的6月9号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全国各省市媒体对非遗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媒体传播工作成效显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打造更多‘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下’的作品,来满足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中华传统文化展现永久魅力。“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副司长王晨阳对非遗的保护传播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求,“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专门成立了传播处,希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非遗保护的工作中,形成人人传承非遗文化的美好局面。”
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局长符雷表示,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都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截止目前,网上发布的有关非遗的宣传报道共计47万余条,网民参与转发的新闻信息多达178.5万条。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符雷对参加此次研修班的所有学员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把握我国非遗价值的文化影响力;其次,把握信息技术飞速传播中的格局;第三、把握文化生产力和现代网络传播力的有效结合。”他希望大家珍惜此次学习机会,互相深度交流探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非遗的保护与传播做得更好。
重新解读《公约》 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的意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家、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巴莫曲布嫫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三个基础文件的定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大家回顾《公约》,重新理解《公约》。
同时,针对媒体传播,非遗保护、非遗传承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非遗是活态的,具有包容性、代表性、以社区为基础,要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鼓励媒体促进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培育社会凝聚力、可持续发展和预防冲突手段重要性的认识,而非只注重其美学或娱乐方面,鼓励媒体在提高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和表达形式多样性的认识方面做出贡献,特别是通过制作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专题节目和产品。”特别强调,媒体人在非遗传播中切忌使用不当用词及对非遗的不正确表述。
新媒体时代下 非遗文化传播需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之下,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新媒体助力非遗文化传播,实现非遗传播创新的“效“与”度“?
中国的新媒体发展之快,已经引领世界。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新闻学研究室主任黄楚新指出,在新媒体时代下非遗文化传播要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人要具有互联网思维,认清自己的媒体优势,利用其专业的内容优势、专业优势、公信力优势,与新媒体的客观真实、超文本性、信息海量、即时交互、娱乐性强等优势一起,彼此各展所长、避其所短、相互助益。“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杨红也讲道,非遗传播创新要注意提升传播效果并把握住传播尺度。
据悉,本次研修班将持续三天,就我国非遗保护的生动实践、案例、认识非遗传播的重要意义、开展非遗传播的主要方式、非遗媒体传播、非遗影视传播、非遗普及传播等主题开展集中授课、案例分享、主旨论坛、专题沙龙,让学员们真正学有所得,学以致用。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刘延平,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范周等也将出席此次研修班。来自中央媒体代表,网络媒体和新媒体代表,各地非遗保护工作者和从事非遗传播的媒体从业人员,机关直属单位代表近100人参加了此次研修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