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关典型侵犯版权案例回顾
以下是重庆海关近年来查办的典型侵犯版权案例回顾:
一、 某自然人邮寄涉嫌侵权CD光碟出境案
【案情简介】
某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澳大利亚寄送一批CD音乐光碟,数量合计为343张。经调查,该批光碟为该当事人帮其朋友(某外教,已提前回国)代为邮寄一批留存的国外流行音乐光碟。经调查了解,该批光碟购于非正规的音像批发市场,该批光碟外包装盒粗糙,无任何中国音像出版社出版字样,光盘内圈无SID编码(SID编码为正版光盘的标志之一)且寄件人无法出具正规购物发票,遂认定为侵权盗版产品,当事人对海关的认定结论无异议。海关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涉案光碟依法予以没收处理。(附图片四张)
【案件评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
(二)进出口环节的盗版商品隐蔽性强,具有一定的查缉难度,对海关的监管水平提出要求较高,海关在本案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调查认定权,作出的调查结论和行政处罚快速准确,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有力提升了对侵犯版权案件的查处效率。
二、 某自然人邮寄盗版DVD光碟出境案
【案情简介】
某当事人以“礼物”等名义,通过邮寄方式向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挪威、加拿大和西班牙等国寄送一批共计43个邮包,内含DVD影视光碟共计为1367张。调查显示,该批DVD光碟系当事人购自互联网以及重庆市各类音像制品批发市场,再通过网上兜售转销境外。经查,该批DVD悉数为美国热播连续剧。抽查发现部分DVD内容存在“图像与声音不同步”、“中文字幕为繁体字”等情况。该批光碟经认定为侵权盗版产品。海关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涉案光碟依法予以没收。(附图片四张)
【案件评析】
(一)当事人以网店为平台,购销盗版光碟牟利,在本案中拟通过“蚂蚁搬家”的邮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实现跨境大批量商业化销售的目的,这在当前寄递渠道海关查处的侵权案件中具有典型性。
(二)当前互联网及各类制品批发市场中仍然存在制贩侵权盗版商品现象,广大公民应提高购买正品的守法意识,违反法律规定邮寄侵权商品进出境的行为,将会受到海关严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