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刚 | 重庆大轰炸中的难民救济(1938-1943)
1938年至1943年重庆大轰炸期间,国民政府实施了空袭难民救济。

谭刚 | 重庆大轰炸中的难民救济(1938-1943)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1-12-24

摘要:1938年至1943年重庆大轰炸期间,国民政府实施了空袭难民救济。救济措施包括组建专门空袭救济机构、颁布救济法规、动员民间力量救济和奖励空袭救济人员。在具体的空袭救济中,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收容、医治难民,并向难民发放急赈和小额贷款。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具有阶段性、突发性、广泛性和慈善性的特点。空袭救济措施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难民的生命安全,解决了难民的生活问题,安定了民心和社会秩序,粉碎了日本妄图以炸迫降的阴谋,从而支持了中国长期抗战。但由于救济经费的不足、救济力量的有限以及救济措施的失当,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效果相当有限。

1938年至1943年间,为迫使国民政府投降,日机疯狂轰炸国民政府重庆,使重庆成为抗战期间中国遭受日机轰炸最为惨重的城市。由于日机的疯狂轰炸,导致大量房屋被毁、人员伤亡惨重,大批空袭难民产生,急需政府实施救济。为此国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救济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救济措施,救济空袭难民,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在以稳固人心、支持抗战方面的确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尚无专门著述。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利用大量档案资料和文献史料,分四个方面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空袭救济政策措施、救济内容、救济特点、救济的作用和不足进行全面深入论述,揭示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在重庆反轰炸中的重要作用,以弥补重庆大轰炸研究的不足。

抗战期间,重庆作为国民政府,成了日军轰炸的中心。仅1938年至1941年四年间日机至少轰炸重庆117次,投弹约22312枚,炸死6596人,炸伤9141人,毁坏房屋建筑11814幢。日军的疯狂轰炸,导致大批难民产生,他们或生命垂危,急需救治,或流离失所,生活无着,或失去双亲,沦为难童。大批空袭难民的产生,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对抗战大局也构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难民救济。具体措施主要有:

首先,先后成立和改组了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空袭救护委员会、居民疏散委员会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等专门的空袭救济机构。1939年1月16日成立的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由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为主任委员,主持一切事务。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专为救济遭受敌机轰炸,以致伤亡失所之被灾民众而设”,设立了总务组、救护组、调查组、医疗组、抚济组、稽核组六个组,分别管理具体救济事宜。到1940年3月31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改组为“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仍由许世英任主任委员。在1941年2月16日,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又改组为空袭救护委员会,下设医护组和抚济组,医护组“由卫生局担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之防毒分处副之,办理急救、收容、治疗、消毒、防毒各事宜”,抚济组由“赈济委员会担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市党部、市政府、市赈济会派员副之,办理调查、振恤、收容、运配、疏散、安置各事宜”。居民疏散委员会主要是驻在重庆的中央及地方防空有关团体为了完成“达到市民疏散任务以期减少无谓牺牲起见”而设立的机构,设立有总务、督导、交通、救济、宣传五组,其中救济组“掌理疏散有关之救济事项”。这些专门空袭救济机构的建立,为政府实施空袭救济奠定了组织基础。

其次,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空袭救济法规。主要空袭救济法规有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重庆被炸受伤难民抚济办法》(1940年4月修正)、重庆市警察局制定的《被炸难民疏散或安置办法》(1940年6月)、《重庆市警察局空袭灾民临时收容所管理办法》、防护委员会制定的《发放急赈办法》、《自办重伤医院收治贫病难胞办法》、重庆市政府制定的《被炸难民搭盖席篷施赈芦席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涉及到空袭救济的各个方面,包括向难民提供抚恤金、发放急赈、收容难民、救治受伤难民、疏散难民以及向难民提供住所等方面内容,反映了国民政府的救济内容和救济办法,使得政府的空袭救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政府实施空袭救济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第三,动员民间力量进行空袭救济。重庆大轰炸期间,由于日机轰炸产生的难民众多,单纯靠政府救济难以满足民众需要,因此政府还动员民间力量积极参与空袭救济。在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机构中,除了政府部门加入外,还包括重庆市商会、重庆市红十字会、华洋赈济会、青年会、八省公益委员会等民间组织参与,负责救济和医疗工作。对于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除设立了难民收容所外,还动员难民的邻里乡亲协助解决。“凡被轰炸的户口无家可住时,应准在其邻近或接近同街同巷之住户分驻一人至三人,照此办法速由市政府规划办理。”此外还积极动员民间捐款,以补充政府救济资金的不足,增加受援助难民数量。

第四,奖励政府救济有功人员。为调动政府救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庆市政府颁布了若干奖励办法。五三五四轰炸时,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会同重庆卫戍司令部、重庆市政府拟定了《重庆市空袭期间人民或团体办理急救奖励及抚恤办法》,规定在空袭中“奋勇抢救灾区任务,不避艰险者”、“领导民众执行急救工作特著勤劳者”、“协助政府办理急救事宜或执行命令不辞辛劳者”分别给予奖励。在具体奖励方面,1942年7月30日颁布的《修正救护工作出力人员临时奖金给与办法》规定:空袭期间出勤救济的人员“发给临时奖金两元”,“扑灭烧夷弹每枚发给奖金三百元”,在被炸倒塌的防空壕洞内“每救出活口一人发给奖金两百元”、“挖出死尸每具发给奖金五十元”。这些奖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调动政府人员的施救积极性,提高救济效果。

重庆大轰炸中的难民救济工作事务繁杂,主要救济事宜包括医治伤员、发放抚恤金、收容无家可归难民、疏散难民等,在重庆大轰炸期间这些工作在政府的推动下逐步开展起来。具体工作如下:

第一,发放急赈。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成立伊始,便向因空袭而生活无着的难民发放急赈,以解难民生活的燃眉之急。具体的急赈数额每年情况不一,1939年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规定难民大口(12岁以上者)每人5元,小口(12岁以下者)3元。到1940年,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制定的急赈办法将急赈金额增加到“大口十元,小口五元”。到1941年9月,空袭急救处进一步增加急赈金额,规定“凡被炸贫苦无家可归之难民,经调查属实者,不分大小口,每口发给二十元”。仅1939年7月6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便向777名灾民发放抚恤金和急赈,其中大口544人,小口233人,合计金额3386元。

第二,收容无家可归难民。对于因空袭而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主要通过设立难民收容所或建立平民住宅,解决难民住宿问题。难民收容所作为救济无家可归难民的专门机构,在抗战期间发挥了重要的救济作用。重庆大轰炸期间,国民政府还专门建立了空袭难民收容所,收容空袭难民。对于空袭被疏散到重庆市郊的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决定由“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江津、綦江、长寿、璧山等县附近地区设立收容所,被救灾民可居住三个月,每月每人伙食费九元”。1939年5月3日以前,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磁器口、小龙坎、沙坪坝、化龙桥等处,设有收容所四所,5月4日以后,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又在城内设立临时收容所八所,郊外八所,并在附近划定安置县份,分设收容所,收容被炸无家可归之难民。

第三,医治伤员。重庆大轰炸期间,由于大量无辜民众受伤,需要及时治疗,为此国民政府组织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救治空袭伤员,参加医疗救济的主要机构有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重庆市防护团临时治疗所、空袭救护委员会医护委员会等。鉴于空袭受伤的难民伤情各不相同,对于重伤病人主要是设立重伤医院收治。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议决中决定在城区设500张病床,分成六个重伤医院,郊外设1000张病床,分成八个重伤医院。1938年6月7日以后,城内自办有第三重伤医院。到1938年8月为止计城区有重伤医院5所,病床400张,郊外有重伤医院9所,病床1830张。空袭救护委员会医护委员会也制定了自办重伤医院收治贫病难民的办法,决定“本会各自办重伤医院以收治炸伤难胞为原则”,“收治难胞难童时期为三个月”,各医院收治的贫病难童难胞“完全免费”。对于轻伤病人,通过设立临时治疗所进行治疗。重庆市防护团临时治疗所的任务就是为“空袭时被炸市民之急救及逐日换药治疗”。通过设立重伤医院和临时治疗所,为空袭伤员得到医疗提供了物质保障。

第四,免费提供或廉价出售生活用品,帮助解决难民的生活困难。在重庆大轰炸中,民众生活用品短缺,生活陷于困境,因此急需政府提供救济物资,以解燃眉之急。在难民所需物资中,筑房材料为急需物资,有鉴于此,重庆市政府决定向空袭难民提供搭盖棚屋的芦席,具体规定“应视每户人口之多寡及原有房屋基地之大小发给之”。1940年8月24日,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决定请求重庆市政府拨款十万元购置芦席材料,于一星期散发,搭盖棚屋,交给难民居住。除了筑房材料外,难民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十分缺乏,因此重庆市政府也向难民提供御寒衣物和饭食。以提供御寒衣物为例,1940年10月军事委员会发给重庆市政府的电文就称“查重庆附近各县本年受敌机轰炸,多数贫民及下级公务人员举家悉被付一炬者颇不少,而目前棉花棉布市价高昂,此辈多无添置被服之能力,至此严冬将至寒风渐后,深宵无被至堪悯念”。因此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农本局的存棉中调拨2000市担棉花用于弹制棉絮,制成四万条棉被按成本低价售卖给灾民。分配重庆市两万床,重庆卫戍区巴县、江北、永川、铜梁、合川、璧山、綦江、长寿等九县,每县暂定1000至2500床。仅1941年11月28日,空袭救护委员会服务总队在社会服务处、各公卖处就发售一万条棉絮,每条价10元,用于救济空袭难民。

第五,举办空袭难民小额贷款,提高难民的生活自救能力。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为了提高解决空袭难民生活自救能力,于1940年7月2日拨款20万元,举办空袭被炸难民小额贷款。至于贷款的具体数目,在1940年7月2日拟定的《被炸难民疏散和安置办法》中规定“空袭被炸难民之小本贷款之负贩或摆摊者得借二十元至一百元,设店经营小工商业者得借一百元至三百元,不取利息及手续费用”。国民政府社会部也于1938年6月1日成立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处,在瓷器口设立了办事处。从1938年6月成立到1939年10月14日止,共向638户难民提供贷款,贷款额46721元。获得贷款的难民中经营小手工商业者共有30余种,以摆摊和经营小食店小商店者为多。小额贷款的发放提高了难民的自救能力,有助于难民能够自食其力。

重庆大轰炸时期的难民救济与和平时期的难民救济相比具有特殊性,具体而言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政府的空袭难民救济具有阶段性。抗战时期日机对重庆的轰炸力度总的来讲在逐年加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在逐年加大,因此政府救济力度也在加大。1938年为兴起阶段,表现在这时还没有统一的空袭救济机构,救济的力度不大。到1939年随着空袭次数增加,政府于1939年1月16日成立了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主持一切空袭救济事务,并且向空袭难民提供抚恤金和急赈,急赈金额为大口每人5元,小口3元。到1940年日机轰炸更为猛烈,政府为加强空袭救济进一步加大了救济力度,于1940年3月31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改名为“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并将急赈金额增加到大口10元,小口5元。到1941年由于日机轰炸进入了不分昼夜的疲劳轰炸阶段,于是在1941年2月16日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改组为空袭救护委员会,将急赈金额进一步增加到不分大小口,每口发给20元。空袭救济机构的频繁改组和急赈金额的逐年提高,顺应了难民救济的工作需要,体现了空袭难民救济具有一定的阶段性。

第二,空袭难民救济具有突发性。抗战时期日机轰炸重庆具有不确定性,难民救济相应具有突发性,随时都有空袭,难民随时产生,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应急处理。为及时救济难民,政府要求救济人员行动迅速。如医疗救济方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制定的《救护工作规程》就规定“每次警报事先由防护团得知情报后分别集合各队队员,由各队长领导将已配妥之应用药品、材料、号旗、箱包等分别配带,整队分散隐蔽,待敌机逸去不待警报解除,即照情报所通知被炸地点按灾区范围分别派队前往实施救护”。实际上,医护人员也大多做到了这一点。在1939年5月26日下午五时的《空袭救护紧急报告》中称“本日空袭敌机在化龙桥一带投弹,当派特约第十六救护队暨第七基本队携带担架十付于二时卅分出发前往灾区抢救”,“本日敌机在化龙桥复旦中学附近投弹,特约第十二、十三救护队队员廿八人于二时出发灾区抢救”。1939年5月29日下午十六时的第六特约救护队的《空袭救护紧急报告》又称“今日由北碚救护赶回,经过上清寺时适遇敌机投弹而去,立即下车抢救,计救得轻重伤男女约壹百廿余人,分送第十二委托医院治疗”。在发放急赈方面,政府也要求行动迅速,以应对突发事件。1940年7月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制定的急赈办法规定:“空袭警报解除后,发放人、监放人应立即驰赴灾区,就附近地方择定发放处所,日间悬旗,夜间挂灯,并派服务人员持旗或提灯赴灾区,引领群众前来领赈。”重庆大轰炸时期,日机空袭由于事先无法准确预料,因此政府要求空袭救济人员行动迅速,以应对日机空袭造成灾难,具有明显的突发性。

第三,空袭救济具有广泛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参与救济的人员来源广泛、人数众多,包括工人、公务员、医生、学生、店员、外国友人等社会各界人士,甚至僧侣也参加了空袭救济活动。1940年8月24日,重庆市僧侣决定组织空袭服务队参加空袭救济,将慈云寺僧侣救护队编为第一分队,华岩寺为第二分队,江北及市区各佛教寺为第三分队。重庆市新运总会为解决空袭期间民众的吃饭问题,用豆滓和面粉制成饼,决定从1940年7月开始低价向难民销售,每个仅7分。据1940年统计,参加救济工作的人员除防空司令部所辖三个正规团外,还有交通工人服务大队、医疗红十字会等单位10700多人,水电工人1200多人,医护委员会所属重伤医院、救济站人员450多人,空袭服务总队5800多人。另一方面体现在救济内容广泛。政府的空袭救济内容十分广泛,以重庆空袭服务总队为例,其工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维护交通秩序、扫清灾区道路、平价供应药品和生活用品、抚慰灾民、核发救济费、协助办理疏散工作、传递灾区情报和建立交通服务站八个方面。具体而言,空袭救济内容体现在救济对象、救济内容和救济性质各不相同。在救济对象方面,包括掩埋空袭遇难者、抢救伤员、救济难童和妇女等。从救济内容看,包括医疗救济、生活救济和难民眷属救济。医疗救济是指及时医治空袭伤员,建立重伤医院收治重伤伤员,救治难民生命。生活救济是指向难民提供资金和廉价出售生活用品,解决空袭难民的生计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向空袭难民提供抚恤金和急赈、向难民提供小额贷款、廉价向难民出售生活用品等。从救济性质看,包括积极救济和消极救济。消极救济就是单纯向难民提供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解决难民的伤病和生活问题,而积极救济指通过救济提高难民的自救能力,使难民能够自食其力。

第四,空袭救济具有一定慈善性质。重庆大轰炸期间,政府实施空袭难民救济既是政府的职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难民的慈善关怀。空袭难民中包括大批失去丈夫的妇女和失去双亲的难童,他们更需要政府的救济。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专门成立了服务总队保健院,救济这些“空袭被灾婴童产妇”。其中保健院护产部“以救济贫苦产妇为宗旨”。保健院托儿所收养“父母因空袭死亡或重伤无人抚养”的年龄一岁半至七岁的婴儿。中央社会部在唐家沱设立的空袭保健院,包括托儿、养老、护产等部,到1941年8月该院托儿所收养的两岁到六岁的难童达到300名,该院收运站收容的难童达400名。此外空袭结束后,难民忍饥挨饿,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向难民免费提供茶水、饭粥和衣物。在1941年3月至9月期间,重庆空袭服务总队向空袭难民共供应饼干104000人,米粥茶水1904000人。总之,政府在实施空袭救济时,收容难民遗孀难童以及向难民提供生活服务,明显具有慈善性质,体现了对难民的仁爱关怀。

重庆大轰炸期间,日机疯狂轰炸重庆的主要目的是制造战争恐慌,动摇民心,进而迫使国民政府投降。面对日军的疯狂轰炸,只有维持重庆民众的抗战意志、稳定民心才能挫败日军的作战意图。国民政府的一系列空袭难民救济措施在挫败日军阴谋方面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它也是重庆反轰炸斗争中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地说,国民政府通过实施空袭难民救济,在反轰炸方面发挥了以下作用:

首先,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难民的生命安全,安定了民心,粉碎了日本妄图以炸迫降的阴谋,从而支持了中国长期抗战。以五三、五四大轰炸中的政府救济为例,政府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施救,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救治空袭伤员方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组织救护队抢救伤员,参与救护工作的组织还包括青年会卫生所、第二诊疗所、第三诊疗所、南岸仁济医院、卫生局、十四陆军医院、第五诊疗所、第六诊疗所、红十字会医院、新运总会、童子军救护队,到5月12日各救护队急救重伤人数146人,轻伤人数62人,共208人。另外夫子池重伤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南岸仁济医院和江北十四陆军医院收治伤员53人。对于政府的救济,有人认为“政府当局这次能以最快速度,相当动员所属各机关,进行善后工作,使战时首都能在最短期内,恢复秩序,这是可喜的现象!不仅这样,而且各机关公务人员的服务工作,今后由临(时)变为经常的,这更可以促进政府与民众间的团结,愈趋巩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自1939年1月成立到该年8月,共救护医治空袭伤员5633人。

可以看出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救治伤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以1939年5月份救治的伤员最多,其中仅救治重伤人数就达到了3107人,这是因为五三五四轰炸的缘故。有学者也认为抗战时期日机轰炸重庆的架次占日机轰炸全国总架次的27。3%,而重庆大轰炸中的死亡人数仅占全国的6。36%,这也说明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工作在维护难民的生命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安定了民心,支持了中国的长期抗战。

其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难民的生活问题和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重庆大轰炸期间,一方面,政府对无家可归的空袭难民,专门设立了难民收容所进行收容。仅在1940年8月下旬,就在江津、长寿、璧山、永川等县及重庆近郊之南岸各处设立收容所共9处,收容难民2000人。同时,把市区内原有的8个收容所合并为5个收容站,另在一些戏院、饭店等地增设10个临时收容所,收容空袭难民约2334人。1939年1月15日至1940年,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共收容难民6341人。另一方面,政府还向难民提供贷款,实施生活救济。由于难民毫无资金,政府便向空袭难民发放小额贷款,为难民提供资金支持。1942年,重庆受救济者为13696人,发放贷款额63。5万元,人均46。33元。1943年重庆受救济者为76908人,发放贷款725万元。此外空袭中也产生了大批失去双亲的难童,政府在难童救济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设立了成渝、川黔两公路抢救灾童临时收容所三处,先后抢救灾童493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难民生活的燃眉之急和难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但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难民救济问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政府的空袭救济效果大打折扣。具体表现如下:第一,难民救济经费不足,使得空袭难民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在1939年5月3日和5月4日的重庆大轰炸中,“日机投弹339枚,震倒建筑物429栋,1476间,炸毁建筑物201栋,2023间,焚毁九条小街”。为救济空袭难民,政府通过发放急赈或疏散费试图解决其生活问题。就发放急赈而言,按照1941年的标准,“急赈不分大小口,每名发给二十元”。连空袭救护委员会抚济组组长黄止端也认为“本年百物高涨,生活奇昂,若不分别增加,于事似觉少济”。在1940年6月,政府对疏散到重庆郊县的难民给予给养“以三个月为限(每人每月9元),小口减半。到达地点后其不愿居住本处所设之收容所得请求一次发给三个月给养,俾可得以营运生活”。但这些救济对一无所有的难民来说仍是杯水车薪,难以真正解决生活困难。

第二,救济力量不足,难以及时全部救济难民。重庆大轰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超出了政府的救济能力,造成救济部门疲于奔命,难以应对。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下设的救护组为例,到1939年7月至8月底,救护组有基本救护队25队,队员130人,预备救护队16队,队员共95人,总共救护队队员有225人。但由于人手有限,并不能完全救护医治空袭伤员。仅1939年5月3日和5月4日的重庆大轰炸中,“伤男女1596名,死亡1572名,伤亡共计3168名”。可以想象,单靠225人的救护组救护如此大量的空袭难民,明显力不从心,难以及时全部救护难民。此外空袭中的大量死难难民由重庆空袭紧急救急联合办事处抚济组负责掩埋尸体,但由于人力有限,工作中仍然力不从心。1940年7月,重庆空袭紧急救急联合办事处就致函重庆市政府,就称“查近来敌机肆虐,空袭频仍,本处抚济组所联络各慈善团体之掩埋队人力有限,每感顾此失彼之虞”。所以,救济力量的有限制约了政府救济效能的发挥。

第三,政府在救济难民过程中缺乏全面规划,影响救济效果。重庆大轰炸期间,政府在难民救济中,缺乏全面规划。以难民疏散为例,许多难民被输往乡间避难,这本无可厚非,但却没有充分预料到被疏散民众所遇到的生活问题,导致民众生活存在诸多不便。在1940年的难民疏散中,被输往乡间的民众就遇到五个问题,包括“乡间房屋租赁困难”、“卫生设备不良疾病无法治疗”、“学校布置不周、儿童因而失学”、“盗贼乘机劫财不能安居”、“乡村无防空设备”。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疏散到乡间的空袭难民又面临其他生活问题的困扰。此外政府的空袭救济机构之间也缺乏统一一致的行动,使得政府的救济效果大受影响。在重庆空袭救济机构中,既有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空袭救护委员会、居民疏散委员会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等专门的空袭救济机构,也有重庆市卫生局、社会部、重庆市党部、民政局等部门,还包括重庆市商会、新运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红十字会、华洋赈济会、青年会等民间机构,对于这些机构的救济活动,重庆市政府没有全盘统一的规定和安排,往往各行其是,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制约了政府救济效能的全面发挥。

(文/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谭刚 转自西南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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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刚 | 重庆大轰炸中的难民救济(1938-1943)

2021-12-24 22:39:18 来源: 0 条评论

摘要:1938年至1943年重庆大轰炸期间,国民政府实施了空袭难民救济。救济措施包括组建专门空袭救济机构、颁布救济法规、动员民间力量救济和奖励空袭救济人员。在具体的空袭救济中,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收容、医治难民,并向难民发放急赈和小额贷款。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具有阶段性、突发性、广泛性和慈善性的特点。空袭救济措施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难民的生命安全,解决了难民的生活问题,安定了民心和社会秩序,粉碎了日本妄图以炸迫降的阴谋,从而支持了中国长期抗战。但由于救济经费的不足、救济力量的有限以及救济措施的失当,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效果相当有限。

1938年至1943年间,为迫使国民政府投降,日机疯狂轰炸国民政府重庆,使重庆成为抗战期间中国遭受日机轰炸最为惨重的城市。由于日机的疯狂轰炸,导致大量房屋被毁、人员伤亡惨重,大批空袭难民产生,急需政府实施救济。为此国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救济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救济措施,救济空袭难民,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在以稳固人心、支持抗战方面的确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目前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尚无专门著述。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利用大量档案资料和文献史料,分四个方面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空袭救济政策措施、救济内容、救济特点、救济的作用和不足进行全面深入论述,揭示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在重庆反轰炸中的重要作用,以弥补重庆大轰炸研究的不足。

抗战期间,重庆作为国民政府,成了日军轰炸的中心。仅1938年至1941年四年间日机至少轰炸重庆117次,投弹约22312枚,炸死6596人,炸伤9141人,毁坏房屋建筑11814幢。日军的疯狂轰炸,导致大批难民产生,他们或生命垂危,急需救治,或流离失所,生活无着,或失去双亲,沦为难童。大批空袭难民的产生,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对抗战大局也构成了严重的影响。为此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难民救济。具体措施主要有:

首先,先后成立和改组了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空袭救护委员会、居民疏散委员会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等专门的空袭救济机构。1939年1月16日成立的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由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为主任委员,主持一切事务。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专为救济遭受敌机轰炸,以致伤亡失所之被灾民众而设”,设立了总务组、救护组、调查组、医疗组、抚济组、稽核组六个组,分别管理具体救济事宜。到1940年3月31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改组为“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仍由许世英任主任委员。在1941年2月16日,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又改组为空袭救护委员会,下设医护组和抚济组,医护组“由卫生局担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之防毒分处副之,办理急救、收容、治疗、消毒、防毒各事宜”,抚济组由“赈济委员会担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市党部、市政府、市赈济会派员副之,办理调查、振恤、收容、运配、疏散、安置各事宜”。居民疏散委员会主要是驻在重庆的中央及地方防空有关团体为了完成“达到市民疏散任务以期减少无谓牺牲起见”而设立的机构,设立有总务、督导、交通、救济、宣传五组,其中救济组“掌理疏散有关之救济事项”。这些专门空袭救济机构的建立,为政府实施空袭救济奠定了组织基础。

其次,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空袭救济法规。主要空袭救济法规有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重庆被炸受伤难民抚济办法》(1940年4月修正)、重庆市警察局制定的《被炸难民疏散或安置办法》(1940年6月)、《重庆市警察局空袭灾民临时收容所管理办法》、防护委员会制定的《发放急赈办法》、《自办重伤医院收治贫病难胞办法》、重庆市政府制定的《被炸难民搭盖席篷施赈芦席办法》等。这些规章制度涉及到空袭救济的各个方面,包括向难民提供抚恤金、发放急赈、收容难民、救治受伤难民、疏散难民以及向难民提供住所等方面内容,反映了国民政府的救济内容和救济办法,使得政府的空袭救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政府实施空袭救济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

第三,动员民间力量进行空袭救济。重庆大轰炸期间,由于日机轰炸产生的难民众多,单纯靠政府救济难以满足民众需要,因此政府还动员民间力量积极参与空袭救济。在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机构中,除了政府部门加入外,还包括重庆市商会、重庆市红十字会、华洋赈济会、青年会、八省公益委员会等民间组织参与,负责救济和医疗工作。对于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除设立了难民收容所外,还动员难民的邻里乡亲协助解决。“凡被轰炸的户口无家可住时,应准在其邻近或接近同街同巷之住户分驻一人至三人,照此办法速由市政府规划办理。”此外还积极动员民间捐款,以补充政府救济资金的不足,增加受援助难民数量。

第四,奖励政府救济有功人员。为调动政府救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庆市政府颁布了若干奖励办法。五三五四轰炸时,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会同重庆卫戍司令部、重庆市政府拟定了《重庆市空袭期间人民或团体办理急救奖励及抚恤办法》,规定在空袭中“奋勇抢救灾区任务,不避艰险者”、“领导民众执行急救工作特著勤劳者”、“协助政府办理急救事宜或执行命令不辞辛劳者”分别给予奖励。在具体奖励方面,1942年7月30日颁布的《修正救护工作出力人员临时奖金给与办法》规定:空袭期间出勤救济的人员“发给临时奖金两元”,“扑灭烧夷弹每枚发给奖金三百元”,在被炸倒塌的防空壕洞内“每救出活口一人发给奖金两百元”、“挖出死尸每具发给奖金五十元”。这些奖励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调动政府人员的施救积极性,提高救济效果。

重庆大轰炸中的难民救济工作事务繁杂,主要救济事宜包括医治伤员、发放抚恤金、收容无家可归难民、疏散难民等,在重庆大轰炸期间这些工作在政府的推动下逐步开展起来。具体工作如下:

第一,发放急赈。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成立伊始,便向因空袭而生活无着的难民发放急赈,以解难民生活的燃眉之急。具体的急赈数额每年情况不一,1939年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规定难民大口(12岁以上者)每人5元,小口(12岁以下者)3元。到1940年,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制定的急赈办法将急赈金额增加到“大口十元,小口五元”。到1941年9月,空袭急救处进一步增加急赈金额,规定“凡被炸贫苦无家可归之难民,经调查属实者,不分大小口,每口发给二十元”。仅1939年7月6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便向777名灾民发放抚恤金和急赈,其中大口544人,小口233人,合计金额3386元。

第二,收容无家可归难民。对于因空袭而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主要通过设立难民收容所或建立平民住宅,解决难民住宿问题。难民收容所作为救济无家可归难民的专门机构,在抗战期间发挥了重要的救济作用。重庆大轰炸期间,国民政府还专门建立了空袭难民收容所,收容空袭难民。对于空袭被疏散到重庆市郊的无家可归的难民,政府决定由“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江津、綦江、长寿、璧山等县附近地区设立收容所,被救灾民可居住三个月,每月每人伙食费九元”。1939年5月3日以前,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磁器口、小龙坎、沙坪坝、化龙桥等处,设有收容所四所,5月4日以后,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又在城内设立临时收容所八所,郊外八所,并在附近划定安置县份,分设收容所,收容被炸无家可归之难民。

第三,医治伤员。重庆大轰炸期间,由于大量无辜民众受伤,需要及时治疗,为此国民政府组织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救治空袭伤员,参加医疗救济的主要机构有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重庆市防护团临时治疗所、空袭救护委员会医护委员会等。鉴于空袭受伤的难民伤情各不相同,对于重伤病人主要是设立重伤医院收治。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议决中决定在城区设500张病床,分成六个重伤医院,郊外设1000张病床,分成八个重伤医院。1938年6月7日以后,城内自办有第三重伤医院。到1938年8月为止计城区有重伤医院5所,病床400张,郊外有重伤医院9所,病床1830张。空袭救护委员会医护委员会也制定了自办重伤医院收治贫病难民的办法,决定“本会各自办重伤医院以收治炸伤难胞为原则”,“收治难胞难童时期为三个月”,各医院收治的贫病难童难胞“完全免费”。对于轻伤病人,通过设立临时治疗所进行治疗。重庆市防护团临时治疗所的任务就是为“空袭时被炸市民之急救及逐日换药治疗”。通过设立重伤医院和临时治疗所,为空袭伤员得到医疗提供了物质保障。

第四,免费提供或廉价出售生活用品,帮助解决难民的生活困难。在重庆大轰炸中,民众生活用品短缺,生活陷于困境,因此急需政府提供救济物资,以解燃眉之急。在难民所需物资中,筑房材料为急需物资,有鉴于此,重庆市政府决定向空袭难民提供搭盖棚屋的芦席,具体规定“应视每户人口之多寡及原有房屋基地之大小发给之”。1940年8月24日,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决定请求重庆市政府拨款十万元购置芦席材料,于一星期散发,搭盖棚屋,交给难民居住。除了筑房材料外,难民的日常生活用品也十分缺乏,因此重庆市政府也向难民提供御寒衣物和饭食。以提供御寒衣物为例,1940年10月军事委员会发给重庆市政府的电文就称“查重庆附近各县本年受敌机轰炸,多数贫民及下级公务人员举家悉被付一炬者颇不少,而目前棉花棉布市价高昂,此辈多无添置被服之能力,至此严冬将至寒风渐后,深宵无被至堪悯念”。因此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农本局的存棉中调拨2000市担棉花用于弹制棉絮,制成四万条棉被按成本低价售卖给灾民。分配重庆市两万床,重庆卫戍区巴县、江北、永川、铜梁、合川、璧山、綦江、长寿等九县,每县暂定1000至2500床。仅1941年11月28日,空袭救护委员会服务总队在社会服务处、各公卖处就发售一万条棉絮,每条价10元,用于救济空袭难民。

第五,举办空袭难民小额贷款,提高难民的生活自救能力。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为了提高解决空袭难民生活自救能力,于1940年7月2日拨款20万元,举办空袭被炸难民小额贷款。至于贷款的具体数目,在1940年7月2日拟定的《被炸难民疏散和安置办法》中规定“空袭被炸难民之小本贷款之负贩或摆摊者得借二十元至一百元,设店经营小工商业者得借一百元至三百元,不取利息及手续费用”。国民政府社会部也于1938年6月1日成立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处,在瓷器口设立了办事处。从1938年6月成立到1939年10月14日止,共向638户难民提供贷款,贷款额46721元。获得贷款的难民中经营小手工商业者共有30余种,以摆摊和经营小食店小商店者为多。小额贷款的发放提高了难民的自救能力,有助于难民能够自食其力。

重庆大轰炸时期的难民救济与和平时期的难民救济相比具有特殊性,具体而言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政府的空袭难民救济具有阶段性。抗战时期日机对重庆的轰炸力度总的来讲在逐年加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在逐年加大,因此政府救济力度也在加大。1938年为兴起阶段,表现在这时还没有统一的空袭救济机构,救济的力度不大。到1939年随着空袭次数增加,政府于1939年1月16日成立了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主持一切空袭救济事务,并且向空袭难民提供抚恤金和急赈,急赈金额为大口每人5元,小口3元。到1940年日机轰炸更为猛烈,政府为加强空袭救济进一步加大了救济力度,于1940年3月31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改名为“重庆市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并将急赈金额增加到大口10元,小口5元。到1941年由于日机轰炸进入了不分昼夜的疲劳轰炸阶段,于是在1941年2月16日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改组为空袭救护委员会,将急赈金额进一步增加到不分大小口,每口发给20元。空袭救济机构的频繁改组和急赈金额的逐年提高,顺应了难民救济的工作需要,体现了空袭难民救济具有一定的阶段性。

第二,空袭难民救济具有突发性。抗战时期日机轰炸重庆具有不确定性,难民救济相应具有突发性,随时都有空袭,难民随时产生,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应急处理。为及时救济难民,政府要求救济人员行动迅速。如医疗救济方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制定的《救护工作规程》就规定“每次警报事先由防护团得知情报后分别集合各队队员,由各队长领导将已配妥之应用药品、材料、号旗、箱包等分别配带,整队分散隐蔽,待敌机逸去不待警报解除,即照情报所通知被炸地点按灾区范围分别派队前往实施救护”。实际上,医护人员也大多做到了这一点。在1939年5月26日下午五时的《空袭救护紧急报告》中称“本日空袭敌机在化龙桥一带投弹,当派特约第十六救护队暨第七基本队携带担架十付于二时卅分出发前往灾区抢救”,“本日敌机在化龙桥复旦中学附近投弹,特约第十二、十三救护队队员廿八人于二时出发灾区抢救”。1939年5月29日下午十六时的第六特约救护队的《空袭救护紧急报告》又称“今日由北碚救护赶回,经过上清寺时适遇敌机投弹而去,立即下车抢救,计救得轻重伤男女约壹百廿余人,分送第十二委托医院治疗”。在发放急赈方面,政府也要求行动迅速,以应对突发事件。1940年7月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制定的急赈办法规定:“空袭警报解除后,发放人、监放人应立即驰赴灾区,就附近地方择定发放处所,日间悬旗,夜间挂灯,并派服务人员持旗或提灯赴灾区,引领群众前来领赈。”重庆大轰炸时期,日机空袭由于事先无法准确预料,因此政府要求空袭救济人员行动迅速,以应对日机空袭造成灾难,具有明显的突发性。

第三,空袭救济具有广泛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参与救济的人员来源广泛、人数众多,包括工人、公务员、医生、学生、店员、外国友人等社会各界人士,甚至僧侣也参加了空袭救济活动。1940年8月24日,重庆市僧侣决定组织空袭服务队参加空袭救济,将慈云寺僧侣救护队编为第一分队,华岩寺为第二分队,江北及市区各佛教寺为第三分队。重庆市新运总会为解决空袭期间民众的吃饭问题,用豆滓和面粉制成饼,决定从1940年7月开始低价向难民销售,每个仅7分。据1940年统计,参加救济工作的人员除防空司令部所辖三个正规团外,还有交通工人服务大队、医疗红十字会等单位10700多人,水电工人1200多人,医护委员会所属重伤医院、救济站人员450多人,空袭服务总队5800多人。另一方面体现在救济内容广泛。政府的空袭救济内容十分广泛,以重庆空袭服务总队为例,其工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维护交通秩序、扫清灾区道路、平价供应药品和生活用品、抚慰灾民、核发救济费、协助办理疏散工作、传递灾区情报和建立交通服务站八个方面。具体而言,空袭救济内容体现在救济对象、救济内容和救济性质各不相同。在救济对象方面,包括掩埋空袭遇难者、抢救伤员、救济难童和妇女等。从救济内容看,包括医疗救济、生活救济和难民眷属救济。医疗救济是指及时医治空袭伤员,建立重伤医院收治重伤伤员,救治难民生命。生活救济是指向难民提供资金和廉价出售生活用品,解决空袭难民的生计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向空袭难民提供抚恤金和急赈、向难民提供小额贷款、廉价向难民出售生活用品等。从救济性质看,包括积极救济和消极救济。消极救济就是单纯向难民提供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解决难民的伤病和生活问题,而积极救济指通过救济提高难民的自救能力,使难民能够自食其力。

第四,空袭救济具有一定慈善性质。重庆大轰炸期间,政府实施空袭难民救济既是政府的职责,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难民的慈善关怀。空袭难民中包括大批失去丈夫的妇女和失去双亲的难童,他们更需要政府的救济。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专门成立了服务总队保健院,救济这些“空袭被灾婴童产妇”。其中保健院护产部“以救济贫苦产妇为宗旨”。保健院托儿所收养“父母因空袭死亡或重伤无人抚养”的年龄一岁半至七岁的婴儿。中央社会部在唐家沱设立的空袭保健院,包括托儿、养老、护产等部,到1941年8月该院托儿所收养的两岁到六岁的难童达到300名,该院收运站收容的难童达400名。此外空袭结束后,难民忍饥挨饿,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向难民免费提供茶水、饭粥和衣物。在1941年3月至9月期间,重庆空袭服务总队向空袭难民共供应饼干104000人,米粥茶水1904000人。总之,政府在实施空袭救济时,收容难民遗孀难童以及向难民提供生活服务,明显具有慈善性质,体现了对难民的仁爱关怀。

重庆大轰炸期间,日机疯狂轰炸重庆的主要目的是制造战争恐慌,动摇民心,进而迫使国民政府投降。面对日军的疯狂轰炸,只有维持重庆民众的抗战意志、稳定民心才能挫败日军的作战意图。国民政府的一系列空袭难民救济措施在挫败日军阴谋方面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它也是重庆反轰炸斗争中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地说,国民政府通过实施空袭难民救济,在反轰炸方面发挥了以下作用:

首先,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难民的生命安全,安定了民心,粉碎了日本妄图以炸迫降的阴谋,从而支持了中国长期抗战。以五三、五四大轰炸中的政府救济为例,政府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施救,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救治空袭伤员方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医护委员会组织救护队抢救伤员,参与救护工作的组织还包括青年会卫生所、第二诊疗所、第三诊疗所、南岸仁济医院、卫生局、十四陆军医院、第五诊疗所、第六诊疗所、红十字会医院、新运总会、童子军救护队,到5月12日各救护队急救重伤人数146人,轻伤人数62人,共208人。另外夫子池重伤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南岸仁济医院和江北十四陆军医院收治伤员53人。对于政府的救济,有人认为“政府当局这次能以最快速度,相当动员所属各机关,进行善后工作,使战时首都能在最短期内,恢复秩序,这是可喜的现象!不仅这样,而且各机关公务人员的服务工作,今后由临(时)变为经常的,这更可以促进政府与民众间的团结,愈趋巩团”。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自1939年1月成立到该年8月,共救护医治空袭伤员5633人。

可以看出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在救治伤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其中以1939年5月份救治的伤员最多,其中仅救治重伤人数就达到了3107人,这是因为五三五四轰炸的缘故。有学者也认为抗战时期日机轰炸重庆的架次占日机轰炸全国总架次的27。3%,而重庆大轰炸中的死亡人数仅占全国的6。36%,这也说明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工作在维护难民的生命安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安定了民心,支持了中国的长期抗战。

其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难民的生活问题和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重庆大轰炸期间,一方面,政府对无家可归的空袭难民,专门设立了难民收容所进行收容。仅在1940年8月下旬,就在江津、长寿、璧山、永川等县及重庆近郊之南岸各处设立收容所共9处,收容难民2000人。同时,把市区内原有的8个收容所合并为5个收容站,另在一些戏院、饭店等地增设10个临时收容所,收容空袭难民约2334人。1939年1月15日至1940年,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共收容难民6341人。另一方面,政府还向难民提供贷款,实施生活救济。由于难民毫无资金,政府便向空袭难民发放小额贷款,为难民提供资金支持。1942年,重庆受救济者为13696人,发放贷款额63。5万元,人均46。33元。1943年重庆受救济者为76908人,发放贷款725万元。此外空袭中也产生了大批失去双亲的难童,政府在难童救济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设立了成渝、川黔两公路抢救灾童临时收容所三处,先后抢救灾童493名。这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难民生活的燃眉之急和难民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但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难民救济问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政府的空袭救济效果大打折扣。具体表现如下:第一,难民救济经费不足,使得空袭难民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在1939年5月3日和5月4日的重庆大轰炸中,“日机投弹339枚,震倒建筑物429栋,1476间,炸毁建筑物201栋,2023间,焚毁九条小街”。为救济空袭难民,政府通过发放急赈或疏散费试图解决其生活问题。就发放急赈而言,按照1941年的标准,“急赈不分大小口,每名发给二十元”。连空袭救护委员会抚济组组长黄止端也认为“本年百物高涨,生活奇昂,若不分别增加,于事似觉少济”。在1940年6月,政府对疏散到重庆郊县的难民给予给养“以三个月为限(每人每月9元),小口减半。到达地点后其不愿居住本处所设之收容所得请求一次发给三个月给养,俾可得以营运生活”。但这些救济对一无所有的难民来说仍是杯水车薪,难以真正解决生活困难。

第二,救济力量不足,难以及时全部救济难民。重庆大轰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超出了政府的救济能力,造成救济部门疲于奔命,难以应对。以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下设的救护组为例,到1939年7月至8月底,救护组有基本救护队25队,队员130人,预备救护队16队,队员共95人,总共救护队队员有225人。但由于人手有限,并不能完全救护医治空袭伤员。仅1939年5月3日和5月4日的重庆大轰炸中,“伤男女1596名,死亡1572名,伤亡共计3168名”。可以想象,单靠225人的救护组救护如此大量的空袭难民,明显力不从心,难以及时全部救护难民。此外空袭中的大量死难难民由重庆空袭紧急救急联合办事处抚济组负责掩埋尸体,但由于人力有限,工作中仍然力不从心。1940年7月,重庆空袭紧急救急联合办事处就致函重庆市政府,就称“查近来敌机肆虐,空袭频仍,本处抚济组所联络各慈善团体之掩埋队人力有限,每感顾此失彼之虞”。所以,救济力量的有限制约了政府救济效能的发挥。

第三,政府在救济难民过程中缺乏全面规划,影响救济效果。重庆大轰炸期间,政府在难民救济中,缺乏全面规划。以难民疏散为例,许多难民被输往乡间避难,这本无可厚非,但却没有充分预料到被疏散民众所遇到的生活问题,导致民众生活存在诸多不便。在1940年的难民疏散中,被输往乡间的民众就遇到五个问题,包括“乡间房屋租赁困难”、“卫生设备不良疾病无法治疗”、“学校布置不周、儿童因而失学”、“盗贼乘机劫财不能安居”、“乡村无防空设备”。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疏散到乡间的空袭难民又面临其他生活问题的困扰。此外政府的空袭救济机构之间也缺乏统一一致的行动,使得政府的救济效果大受影响。在重庆空袭救济机构中,既有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空袭救护委员会、居民疏散委员会和重庆空袭服务救济联合办事处服务总队等专门的空袭救济机构,也有重庆市卫生局、社会部、重庆市党部、民政局等部门,还包括重庆市商会、新运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红十字会、华洋赈济会、青年会等民间机构,对于这些机构的救济活动,重庆市政府没有全盘统一的规定和安排,往往各行其是,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配合,制约了政府救济效能的全面发挥。

(文/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谭刚 转自西南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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