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文“话”·第六弹|跟着电影去“荒野求生”——4部电影教你读懂“荒野精神”(下)
本期文“话”人:南诏二郎
昨天,二郎跟大伙聊了荒野电影的两大里程碑式作品《野性的呼唤》和《与狼共舞》。
今天,二郎跟大伙接着“荒野求生”——
四.
当文明的扩张告一段落,荒野依旧让人魂牵梦绕。
这次,荒野不再是被征服和攫取的对象,而成为了一种归宿。
一种在后工业时代人们不断寻找的心灵的归宿。
由好莱坞坏小子西恩·潘导演的电影《荒野生存》,无疑就是其中最典型、最具争议但也最“纯粹”的代表。
电影《荒野生存》海报
电影取材于一个真实故事——
1992年4月,美国阿拉斯加州,一群猎人在麦金莱山附近的荒原上发现了一具青年男尸。
著名运动杂志《户外》,随即报道了这名男子的死亡之谜。
据调查,该男子名叫克里斯多夫·强森·麦坎得勒斯,是一个居住在华盛顿特区的“富二代”。
克里斯多夫一家生活优渥,是外人眼里的“模范家庭”。
出人意料的是,大学毕业后,克里斯多夫却怀着“到阿拉斯加隐居”的梦想离家出走,在美国各地辗转流浪,最终死在了自己魂牵萦绕的荒野。
他为什么这样做?
克里斯多夫的心路历程,引起了著名探险作家乔恩·克拉考尔的极大兴趣。
他踏上旅途,沿着克里斯多夫的流浪轨迹,辗转美国寻找答案。
经过对多位当事人的寻访,乔恩逐渐还原了克里斯多夫的故事,并写成了小说《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
1996年小说出版后,西恩·潘被这个故事迷住了,当即买下版权,准备拍成电影。但因各种原因,拍摄计划直到十年后才付诸实施。
获得第17届纽约哥谭奖及第65届金球奖的大片《荒野生存》就此诞生。
电影延续了小说的纪实风格,向观众还原了克里斯多夫Into the Wild(去荒野)的过程。
原来,这个“富二代”生活得并不快乐。父母的婚姻悲剧,给克里斯多夫留下了不能磨灭的心理创伤。以至于他对父母推崇的一切——不论是对儿女人生的规划,还是父母崇尚的西方中产阶级生活方式——都心生厌恶。
随着年龄增长,克里斯多夫博览群书,逐渐陷入了一场对于生命意义和生活方式的思辨。
这场心灵的思辩越深入,现代社会横溢的物质欲望和虚伪的精神世界,就越让他厌倦。
于是,他产生了一种冲动。
一种逃离文明、去往荒野、寻求内心安宁的冲动。
为此,克里斯多夫把位于北极圈的阿拉斯加作为目的地。
日落下的阿拉斯加山脉。来源:视觉中国
对理想主义者来说,最强大的动力就是“理想”。
大学毕业后,克里斯多夫放弃进入名校哈佛升造的机会,背着父母退了学,并把学费和打工挣来的积蓄捐给了慈善机构,开始在美国各地流浪。
从德克萨斯到路易斯安纳,再到阿拉斯加,克里斯多夫遇到了很多好人,也 ·无数次感受到人性的美。然而,不管是老嬉皮士夫妇父母般的爱,还是暮光女主克里斯汀·斯图尔特饰演的房车少女的朦胧初恋,又或是皮匠艺术家佛朗兹祖父般的关怀,都没能解开克里斯多夫的心结。
就像是一个必然应验的预言——克里斯多夫最终抛开一切,带着猎枪和极少补给,走入了壮美而苦寒的荒野。
在这片远离尘世的心之净土,克里斯多夫采集狩猎,过着梦想中田园牧歌的生活,也逐渐找到了内心的宁静。
终于,他在文明的边疆之外,重新认识和接受了文明。
克里斯多夫决定回归。
然而,夏季暴涨的河水截断了归路,误食毒浆果又让他失去了在荒野中生存的能力……
最终,克里斯多夫病饿交加,死在了阿拉斯加荒野。
在死后的二十多年里,这个年轻人成为了一个传奇——一个理想主义和超级体验主义的传奇……
很多年前,因为痴迷贝爷的荒野求生,二郎曾抱着“看闹热”的心态看过这部电影。
却不想,二郎看到的并不是贝爷般神勇的男主角,更没有生吃“爆浆蠕虫”的酸爽。
《荒野求生》主持人贝尔·格里尔斯(贝爷)。来源:视觉中国
进入观众视线的,是一个关于个体存在意义的深沉命题。
有影评说,克里斯多夫的行为过于极端,可以理解为一种对现实压力的逃避。
此话不假,但也不全对。
在滚滚红尘中求存的你我,或多或少都曾有过和克里斯多夫一样的迷茫,也都曾主动或被动地渴求过一片“心之净土”。
不同的是,有的人如愿以偿,有的人失望而归,有的人则永远留在了那里。
五.
对终日在写字楼格子间或工厂流水线徘徊的现代人而言,“荒野”更像是一种浪漫的体验。
在充满神秘的大自然,挑战体力的极限、超越心理的巅峰、刷新智慧的顶点……以这些刺激来满足人们放飞自我的心理需求,正是荒野求生类真人秀走红的秘诀。
在大银幕上,最让二郎印象深刻的“放飞自我”故事,是取材自著名作家比尔·布莱森同名游记的《林中漫步》。
这是一部喜剧电影,轻松诙谐的风格和作者布莱森一脉相承。
在世界旅行文学界,比尔·布莱森算得一号人物。他以风趣语言见长,总能在插科打诨中寓教于乐,由此享誉欧美文坛。
因为是布莱森的亲身经历,《林中漫步》也就更接地气。
《林中漫步》书作家比尔·布莱森。来源:视觉中国
故事说的是布莱森旅居英伦20年后,和妻子返回美国生活。也不知是因为久别故国水土不服,还是因为江郎才尽文思枯竭,年近古稀的布莱森回国后一直找不到写作灵感。
这时,正纳闷自己是不是廉颇老矣的布莱森,偶然看到了一张宣传阿巴拉契亚山道的海报。于是他灵机一动:到风景如画的荒野浪一回,保不齐还能找点灵感。
阿巴拉契亚山道是啥?
在世界驴友圈,它可是神一般的存在。
阿巴拉契亚山脉贯穿了北美大陆,这条长2100公里的山间步道则贯穿了大半条山脉。因为山道两侧风景如画,无数驴友和情场职场战场失意者慕名而来,希望能走完整条山道,体会征服大山的快感,或是听听鸟语、闻闻花香,自愈疗伤。
显然,布莱森属于后一种。
布莱森把想法一说,妻子死活不同意,开始变着方阻止丈夫——比如,在丈夫吃早餐时,递上印着头版新闻《灰熊袭击男子致死》的报纸……
电影《林中漫步》海报
妻子的理由是:“我不想看到神父对着你的尸体说,这个人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但布莱森还是天天唠叨:偶不嘛,偶要去爬山啦……
终于,妻子妥协了,但要求丈夫必须有同伴同行,也好彼此有个照应。
布莱森照办了。但面对他的邀请,早就“夕阳红”的老哥们无人敢接招。
毕竟,要是在荒郊野岭弄折了老胳膊老腿,可不是闹着玩的。
邀请函发了一圈,唯一接受邀请的,是布莱森的一个发小——长期酗酒、泡妞、身材臃肿且刚刚动过膝盖手术的史蒂文·卡茨。
看到丈夫找卡茨同行,布莱森妻子脑子“嗡”的一响:完了,这一路上还指不定是谁照应谁呢……
在妻子的千万愁绪中,这对老爷子上了路。
他们的目标是:全程走完阿巴拉契亚山道。
一场只属于老顽童的冒险由此开始。
一路上,二老白天沿山道跋涉,夜里就住在骇客营地,虽日行不过三五英里,却也是壮志饥餐罐头肉、笑谈渴饮山溪水,小小地体验了一把户外运动的嗨。
其间,卡茨花心不改,不断试图勾搭平均体重在二百磅以上的各色中老年妇女;布莱森则勉强保持着知识分子的矜持,但心里却也纠结着各种文人才有的小情绪小欲望。
随着二老的足迹一路延伸,他们各自不同的心结,也在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蓝天白云下渐渐浮现。
和因为灵感卡壳而郁闷的布莱森不同,卡茨这个人物被塑造得更加立体。
他的生活一直一团糟。长期的酗酒,让他落下了一身病;年轻时的花心,更让他到老孤苦伶仃。
一次,卡茨一如既往地喝了个酩酊大醉,又一如既往酒驾回家,结果路上出了车祸。他被倒掉在倾覆的汽车里。一个前来救援的女警官看到他醉醺醺的模样,一脸嫌弃却又无比怜悯地念叨了一句:“哦,老天爷啊。”
也不知是当时女警官脸上复杂的表情,还是这句看似无关痛痒的话里充斥着唏嘘,卡茨心里“嘎嘣”一紧。
在那个瞬间,他就像被谁抽了一鞭子,从宿醉中猛然醒转。
阿巴拉契亚山脉。来源:视觉中国
后来,在阿巴拉契亚山脉道旁的一座小酒吧里,卡茨这样对布莱森回忆当时的心情:“我知道我不能这样了。我必须改变。”
说着,他喝了一口手中的饮料。
那不是酒,而是一杯加冰的可乐……
在接下来的旅途中,二老继续制造各种笑点,也继续在朝前走的同时,回顾自己走过的路。
直到他们掉下悬崖、又全须全尾地被救起。
这时,电影的高潮来了。
和美式励志电影中那种克服万难、最终达成目标的老套路不同,《林中漫步》的结局可谓神来之笔。
被年轻驴友救上来后,二老的壶里还有四分之三的水,行囊里也还有牛肉干。
但他们却决定:爷不玩了,回家!
对这样一个“半途而废”的结局,二郎并没感到任何不适,相反还觉得挺感动。
因为这一胖一瘦俩老头,在阿巴拉契亚山道上拼命寻找的,并不是“征服北美第一山脉”的满足,而是一种对自己所剩不多的人生的体验。
体验什么?
二郎觉着,这是一种跳出自己过去的生活套路,在完全放松的环境中,重新审视和寻找人生真谛的体验。
在这样的体验中,两个老头理清了过往的困惑、驱散了挫折带来的迷茫,并找到了此后余生的方向。
而这,又何尝不是“荒野”中的另一种“求生”。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吧啦吧啦这么多,说的怎么全是老外?
对于荒野,咱们中国人也有着别样情结。
君不见,从上古的神农氏到春秋神医扁鹊,再到汉唐时期的张骞、玄奘……这些人,可都是如假包换的大探险家,是比贝爷还牛的荒野求生大咖。
限于篇幅,二郎今天先说到这,下次有机会再和各位好好唠一唠他们的龙门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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